[转载]密云一房二卖受害老百姓遭受野蛮入侵的原因

2009-10-22 22:05 阅读(?)评论(0)

    

自前天(10月19日)发上我上周在密云看到的文章,没有想到关注的人会有如此之多。我只是把自己看到的情形如此说出来,并浅谈了自己的看法。

首先我应该感谢这么多人看了这篇文章,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。这成为我继续写这一篇博客的原因。同时,我亦感到气愤。因为实在弄不明白我到底触及到了哪里惹怒了管理员,照片不见了。

或许也正是这两种原由也促使我继续去了解这个事情的原委。我在部分评论中看到很多朋友也饶有兴趣知道。后来我在网络上去找寻相关新闻时,我简直惊呆了。原来最近网络上炒得很热的就是整个“密云一房二卖”的事情。并且很多网站是通过权威媒体《京华时报》转载的。内容说此次事件的发生是缘于两个开发商不合,从而导致有一百多套房子被两个开发商各自销售,最后出现的是一个房子两个人买了,而且一房有发票,一房只有收据。有发票的房主名正言顺地住进了新房子,没有发票只有收据的人到密云县政府门口大闹,哭诉无门……

其实当把新闻看到这里,我感觉到房地产已真正成了资本和权利的玩物。首先,当初两个开发商合伙一起做地产项目的开发:一个出资金,一个出资源。彼此都没有开发资质,通过挂靠在当地的镇企业做项目。起初合作也还不错,可是后来一方开发商受到利益的驱使而背信弃义,索性自己再次注册公司把之前两人合作开发的项目销售。这样的话之前没有分崩之前把房子合伙卖了一遍,后来他又单独卖了一遍,完全不顾老百姓的利益与将产生今天闹事的后果。并且这其中住房凭据(也就是发票)一说彼此都还力争理由。因为,在当地所谓不成文的规定(不用网签和正式购房合同付钱就可得到房子)这样的做法也是导致今天一房二卖的一个主要原因,试问当地的监管部门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呢?而当相关部门不站出来说话的,这样的责任又会丢给谁呢?彼此销售的开发商?建委?还是政府?

这几年可以说做房地产的开发商的名声非常臭。这种臭还不能挑开,一挑开涉及的关系网以及多层面更是许多人所想象不到的黑幕。所谓拿地批文,贷款等等程序早就就是既定种种利益的相互勾结。开发商和相关机构都成为了“为富不仁”的代名词。

报纸上说的那位赵女士看到自己的房子住着别人都不敢进去,两腿发软。发生这样残酷的事没有谁会比当事人更懂得和能体会其中的苦楚。但我们可以将心比心,老百姓一直都是弱势群体,他们需要政府的关怀和保护,公务员,干部是他们的父母官,应该替他们做主。否则他们只会“死”在被利益驱使的开发商和相关官方机构的联合绞杀下。

所以政府要管制,相关机构要自觉,老百姓经不起权势和开发商的野蛮入侵,一旦他们没有办法只能寻求各种极端的原始的办法来解决所谓问题。如此以来,事态会升级,若是得不到控制还会进一步恶化变质。到那个时候,我想谁都不愿收拾更大的“烂摊子”,和担负更重的责任。

 

 

 

 

大家想看事情真相的可以到这里 http://fhmahua.blog.sohu.com/134351461.html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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